
随着快速路建设步伐加快,我市道路隧道逐年增加,而道路隧道交通事故极易造成交通堵塞和引发二次事故。为确保道路隧道交通安全畅通,快速处置隧道交通事故现场,针对隧道交通事故现场清障、救援的特点,市公安交管部门制定了隧道交通事故处置预案。为让驾车人对发生此类事故后警方的处置有所了解,今天做一下简单介绍。
一、当隧道内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车辆损坏严重不能继续行驶,隧道内车辆仍可通行,且车流量较大,隧道内出现车辆积压时。
先期到达现场的附近执勤民警,将警摩停于现场来车方向50米处,开启警灯和应急闪光灯,指挥车辆从可通行的一股车道依次通过;“122”事故处理民警到达现场后,实施现场警戒,采取摄像拍照等快速方式迅速对现场进行勘查,并配合做好现场交通疏导工作;交警大队调集合适的清障车赶赴现场;如隧道内车辆积压严重时,将实行临时交通管制,在隧道入口处实施分流,控制车辆驶入隧道。遇高峰时段车流量大时,在来车方向隧道入口前1到2个路口实行临时分流措施;现场勘查完毕后,应立即组织清障,迅速撤离现场,恢复交通。
二、当隧道内事故造成少数(3人以下)人员受伤,车辆损坏严重不能继续行驶,并有伤员被卡在车内,路面虽可缓慢通行,但隧道内车辆积压严重,隧道口通行不畅时。
除与第一项处置方案相同的部分外,交管部门将通知“120”急救车、“119”消防部门和清障施救部门前往现场抢救伤员和实施清障救援,同时联系周边“三甲”以上医院,开通“绿色通道”,并向医院派出警力,及时了解掌握伤员自然情况和伤情救治情况,并通过全市和隧道管理单位的交通诱导屏发布交通疏导信息;先期到达现场的执勤民警,实施现场初步警戒,了解并反馈交通事故及伤员情况和现场交通状况,配合“120”急救人员对伤员抢救,积极疏导现场交通。
三、当隧道内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3人以上受伤,车辆严重损坏,单向隧道严重堵塞,或者涉及危险品车辆损坏严重、翻覆、泄漏时。
除与第二项处置方案相同的部分外,先期到达的执勤民警将立即封闭现场交通,对外围车辆实行分流,并迅速采取措施清空隧道内车辆、人员;遇运输有毒气体、易燃易爆物品车辆发生事故时,将扩大交通管制范围。
出处:交管在线 时间: 2007-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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