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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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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交通违法10月才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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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车主质疑,哈尔滨交警部门却称只管处罚不管告知
 
  哈尔滨市部分司机最近在进行检车时意外发现,他们驾驶的汽车不知何时何故被“电子眼”拍摄到违法了,少则几次、多则几十次,而且是一两个月甚至七八个月以前的违法记录,不仅给司机们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和令人烦恼的“扣照学习”,也让他们心中产生疑惑——既然违法了,有关部门为何不及时通告?
  伴随着被处罚者数量的增多,由“交通处罚延迟告知”引起当地车主的怨气越来越大。
 
  ■车主抱怨
 
  5月交通违法10月才告知
 
  记者在哈尔滨市公安交警支队电子监控交通违法处罚中心看到,大厅内挤满了前来查询交通违法信息以及缴纳罚款的司机,每台查询机前都排着十几人的长队。
 
  在这里,有的人抱怨排队时间过长,有的人抱怨处罚金额过高,更多的人抱怨自己毫不知情就因为违法次数过多被迫交大额罚款和“扣照学习”……
 
  市民朱先生告诉记者,他在检车时被告知有违法记录,于是到这里查询,发现今年5月以来,他家的出租车有14次违法记录,自驾车有6次违法记录,而他不久前才收到一张由出租车公司转交的5月份违法记录罚单。朱先生还向记者展示了那张违法罚款通知单,上面标明违法时间是2007年5月9日,而邮寄通知单的信封的邮戳时间是2007年10月15日,朱先生公司所在区的邮戳时间已经是2007年10月16日。
 
  ■交警部门
 
  只管处罚认定不负责告知
 
  说起交通违法罚单延迟告知现象,哈尔滨市一出租车公司万经理表示,“这一现象的确非常普遍”,他所在公司平均每月能接到60张罚单,很多都延迟半年至八个月时间。
 
  对此,哈尔滨市交警支队交通秩序处副处长佟少杰解释说,因种种原因,他们部门只管交通处罚认定,不负责告知。
 
  ■专家建议
 
  交管部门应强化服务意识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董鸿扬指出,交通违法罚单告知延迟现象表明执法管理者服务理念的缺失,难免使人产生交管部门“为罚款而执法”的怀疑。
 
  董鸿扬还建议:交管部门在执法管理过程中,应该认识到自己既是管理部门更是服务部门,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加强公共服务意识。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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