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交警与违章者的关系
有一只老鼠半夜出来偷油吃,左瞅右瞅不见有猫,于是就大胆上前,嘴巴刚刚沾上油就被突然窜出来的猫逮住了。老鼠觉得很冤,对猫抗议道:“猫大哥,你干嘛要躲在我看不到的地方呢?你如果站在油缸边,我还敢偷油吗?”
这样的故事,在交通管理中也非常普遍,市公安局各交警支队和交管局就时不时接到一些违章司机的“投诉”,说某路段的交警经常猫在禁令牌后面的不远处候着,专逮违反禁令的驾驶员,这种做法不就是为了多罚几个钱吗?达不到教育的目的。接投诉电话者问:“依你之见,交警应该站在哪执勤最好呢?”投诉者说:“当然是站在禁令标志前面最好哇!这样才能够警醒驾驶员,减少违章行为”。又问:“你是不是认为,每一块禁令标志面前都站一个警察才起效呢?”对方哑然了。
问题的关键就在这,我们在城市道路上所施划的各种标志标线,所设置的各种禁令指示牌,不可谓不多,而且都是严格按照国标来设置的,国家花那么多钱搞那么多标志标线干什么?既不是为了美化市容,也不是为了标新立异,那东西摆在那里就是法律,就是物化的警察。在我国,人们还习惯于人治,见到警察才会规规矩矩,那些标志标线在一些人眼里形同虚设,毫无意义,好象遵守交规不是为了保护自己,而是为了对付警察。有了这种心理才会有奇怪的逻辑--我见不着警察,你叫我怎么遵守交规?我违规了,你警察才冒出来,这叫什么事?说好听点这叫“守株待兔”,说得不好听,这叫“设陷阱害人”。于是“被害人”纷纷投诉,警察的工作白干了。
白干还得干呀!警察这边说话了,我们的警力那么有限,不可能二十四小时像电线杆似的戳在那里,只能苦干加巧了,打点心理战术,以静制动、以少胜多。其实,这种做法在发达国家早已流行,人家管交通就是靠标志标线和其他科技手段,而不是靠大量的警察傻站在街道上。你要不把标志标线当回事,警察就会突然冒出来给你开单,绝对不会在马路上给你苦口婆心的上课,这真正叫做“罚你没商量”,你尽管投诉去吧,没人理你,不如省点宝贵时间扪心自问:我做对了吗?
我们很多朋友还不习惯要求自己去如何适应现代交通管理的需要,而是一味地要求交通管理去如何适应自己。无论你怎么想,我们国家的交通管理总是朝着科学进步的方向发展的,比如投资兴建电子警察,满街的电子眼盯着你,你能骂它是“温柔的陷阱”吗?随着交通设施的完善和科技手段的提高,警察的肉体不再是路面执法的主要成份,而警察的智商将与一系列的现代化交通监控系统共同发挥作用,上路执勤只是一种辅助手段而已。既然是辅助手段,当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机动地改变执勤方式,只要是依法、合理、有效就行。交警老站在明处,违章者一目了然,交警一撤,他照样我行我素。而交警站在暗处,违章者防不胜防,不敢轻举妄动,在心理上起到威慑作用,促使其习惯成自然,自然变自觉。如果你是个遵守交规的人,你根本用不着考虑交警站在哪里;如果你是个违章者,你根本无权要求交警站在哪里。就等于一个小偷无权指责便衣警察一样:你上班干嘛不穿警服呀?你穿警服上班我不就不敢上班了吗,我不上班,社会治安不就好了吗?这简直是在说:你下班了,我还得再加班呀!
说到底,交警站在哪里,不是一个违法违纪的问题,而是一个城市交通管理的主动权应该掌握在什么人的手里的问题。是应该掌握在执法者手中还是应该掌握在违章者手中,执法者代表着国家和人民的意志,在维护大众的利益。你违章者代表谁、维护谁呀,这不是明摆着的吗?其实,我们多种形式的执法手段和管理措施,都是在围绕如何引导和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珍爱他人和自己的生命,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这一目标而进行的,在执法过程中,肯定会引起某些人的心理不适,我们以个别人的心理不适来换取城市交通秩序的好转,换取大多数人的安全舒畅,应该是很值得的。暂时的误解和委屈都不要紧,只要我们交通民警尽到责任,做好工作,令广大群众满意了,我们才能问心无愧地说:我们长年累月、忍辱负重、不辞辛劳所追求的目标终于实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