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17-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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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开宝马,一路撞过去.庭审时竟说因为自己心情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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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婆哭喊着要他停车,他像没听见一样

    6月13日,27岁的周峰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站在了南京浦口法院的被告席上。他没有驾照,却在酒后开着宝马连撞了数辆车。他说,自己之所以一时冲动,是因为“心情不好”。

  2012年12月9日,周峰一家开车到浦口的亲戚家吃饭。到了晚上,周峰已经醉醺醺的,和妻子杜青准备回家。上车后,周峰说妻子技术太烂,还不如让自己来开。

  丈夫没有驾照,又喝了酒,杜青拒绝了周峰的要求。可周峰不听,发起火来,跟她吵了起来。就在争吵时,他一把夺过车钥匙,还把杜青拖进了副驾驶座。

  喝高了的周峰显得很兴奋,他猛踩油门,经过一条巷子时,撞到一辆面包车,面包车又碰到一个行人。周峰不管不顾,加速开上大马路。一不留神,他追尾了一辆轿车,把对方撞了个180°转弯。

  周峰越发兴奋,准备超过前方一辆面包车,可面包车不让道,周峰撞了上去,又顶着面包车往前开了一两百米。

  一路上,杜青哭喊着要周峰停下,但他就像没听见一样。撞了面包车后,周峰一口气开到了长江边,无法前进,只能掉头。这时,面包车车主等人追来,将两辆摩托车横在马路中央,试图拦下周峰。周峰又开车撞了过去,车子被摩托车卡住,动不了了。

  案发后,周峰酒精含量为73.1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在6月13日的庭审中,周峰说:“我就是喝酒了胆子大,加上吵架心情不好,我就放任自己,该我赔偿的我赔偿。”

  周峰被起诉的罪名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但他的律师认为,周峰因和妻子发生口角且饮酒后驾车发生事故,并不是报复社会,也没有在主观上故意危害他人的生命安全,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定罪。

  对此,公诉人辩驳,周峰作为一名成年人,他仅因和妻子吵架心情不好并且喝了酒,就无证驾车上路,撞击多辆车,完全没有考虑到被撞击车辆内乘坐人员的恐惧。综上,他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择日宣判。(文中人物系化名)

  现代快报记者 马薇薇

  通讯员 浦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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