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17-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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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尾灯不亮抓住就罚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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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专项整治高速路追尾事故
  “今年5个月来的高速公路死亡车祸中,追尾事故居首位。”从现在起到6月底,南京交管部门将在各高速公路开展代号为“亮尾行动”的专项整治工作,杜绝追尾事故发生。
  死亡16人15个是追尾导致
  “今年1月至5月,全市高速公路共发生报表交通事故26起,死亡16人,其中追尾事故14起,死亡15人。”南京交警部门还介绍说,2006年全年,该市高速公路共发生报表交通事故106起,死亡53人,其中追尾事故51起,死亡38人,且绝大多数追尾事故都发生在夜晚和凌晨。
  超速、疲劳驾驶同时严查
  “追尾、超速驾驶、疲劳驾驶、酒后等,已成为诱发高速公路特大事故的主要原因。”昨天,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宣布,从现在起,各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将重点针对尾灯不亮、刹车灯不亮、车尾(含车牌)污盖等“黑尾”车辆展开严厉整治和处罚,“一经发现,将依照《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58条17项‘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的处罚标准,处200元罚款。”
  对巡逻中发现的“黑尾”车辆,将派巡逻车在车后护送至收费站,没有收费站的,将选择适当路段停靠,进行查处和纠改工作。
  此外,非紧急情况下停靠应急车道或占用应急车道行驶,以及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也在此次行动的取缔之列。
 
  
 
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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