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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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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 车牌号可一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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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部下发《服务群众十六项措施》
  “我这个牌号太好了,但再换一辆新车,只能重新上牌,太可惜了!”这是很多有车一族感到最可惜的事情。但从下月起,这种情况将不再出现。
  昨天,记者从南京车管部门获悉,随着公安部《服务群众十六项措施》部分举措从7月1日起开始实施,对于自己特别中意的车牌号,车主可以在车辆报废后购买新车时,申请继续使用原有车牌号。记者从南京车管所获悉,南京将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便民举措。
  车辆牌号可以“继承”
  《服务群众十六项措施》第八项:机动车报废后,机动车所有人可以按规定申请继续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目前,机动车报废后,号牌号码由车辆管理所收回,但不少机动车所有人希望继续使用原来的号牌号码。为了满足这些群众的需求,规定原机动车报废6个月内,机动车所有人购买新车办理注册登记时,可以申请继续使用原号牌号码,也可以重新选择新的号牌号码。申请继续使用原号码的机动车所有人要求拥有原机动车的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但是,机动车报废前涉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机动车所有人不得申请使用原号牌号码。
  事故认定书可申请复核
  《服务群众十六项措施》第十四项: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结束后,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果。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时,要告知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有疑义,可以在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自复核申请受理后30日内,对申请人提出的复核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复核结论作出后5日内,要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
  事故发生后律师可在场
  《服务群众十六项措施》第十项:交通事故立案后,当事人在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询问时,可以请委托的律师到场。律师可以查阅、复制、摘录交通事故的相关证据材料。对此,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贾政和表示,这种便民举措将极大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减少事故纠纷。
  公安部《服务群众十六项措施》部分摘录
  四、对出具机动车合法有效证明、凭证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考试合格的,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的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
  七、通过计算机公开自动选择机动车号牌号码,由2个号码选1个增加为5个号码选1个。
  十、在机动车驾驶证副页打印下一次换领驾驶证或者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时间等提示语。
  十三、允许具备条件的汽车销售商。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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